上海金融法院将于2025年12月15日10时至2025年12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长江大道以北、规划东路以南、环线二路以东、环线三路以西,抵押权登记证明号为(2020)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不动产证明第000012号的土地使用权 不动产权证书编号:豫(2018)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不动产权第000011号,不动产单元号:410725006052GB00009W00000000,土地面积:41267.78平方米;土地用途:商服兼商务金融用地。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使用期限:2018-6-2至2058-6-1止。
评估价:4886.11万元
起拍价:2737万元;保证金:274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倍数。
京东网链接:https://paimai.jd.com/309772961
二、拍卖标的: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长江大道以北、规划环路以南、环线二路以西、规划南路以东,抵押权登记证明号为(2020)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不动产证明第000011号的土地使用权及与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绿化。不动产权证书编号:豫(2018)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不动产权第000005号,土地面积:36314.81平方米;土地用途:商服兼商务金融用地。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使用期限:2018-6-2至2058-6-1止。
评估价:5502.9万元,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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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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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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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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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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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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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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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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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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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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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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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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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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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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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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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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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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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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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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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木:193 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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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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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木:192 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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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被:13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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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坪:43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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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3081.7万元;保证金:309万元;增价幅度:15万元及其倍数。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为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绿化一并拍卖(不包括建筑内可移动的动产)。其中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等未经报批,未取得产证,买受人需按现状承受瑕疵并承担法律责任风险(如当地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要求整改等)。
2、本标的带租拍卖。根据授权委托书及《场地使用协议书》记载:承租方为河南某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案涉场地租赁期限自2023年11月26日至2026年11月16日;实际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每月使用费标准为4万元。具体信息见附件租赁协议。买受人需承继原出租人按照租赁协议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
京东网链接:https://paimai.jd.com/309777815
联系人:邓先生、崔女士
联系方式:13301875509 /021-5882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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