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0月27日10时至2025年10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存放地:奉贤区青村镇李窑村光大路4号厂房内。
评估价:44150.3元。
起拍价::31000元;保证金:3100元;增价幅度:100元及其倍数。
联系人:陈先生、崔女士
联系方式:18001788031/021-58822258
拍品状况
拍卖标的物如评估报告(上海大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号:沪大宏评报字(2025)第2179号》评估报告)所述:经现场勘查,设备已经停用,部分桁架有锈蚀情况;部分标的物被堆放在室外,评估机构本次仅对现场盘点日的数量为评估范围;
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拍卖,法院对该标的数量、质量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对该拍品现状仔细察看,拍卖成交后发现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该标的存放于奉贤区青村镇李窑村光大路4号厂房内。
拍卖成交后,本院只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相关法律文书,无法开具拍品成交发票,敬请买受人充分考虑。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拍卖标的,若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存放处不提供搬运设备,标的物提货中的起吊、装卸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买受人须服从法院及设备存放处必要的管理和安排,自行与标的存放处协商解决提货用水、用电等事宜。买受人如须进行明火、电焊、气割等特殊作业的,须派遣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施工,并向有关部门备案。标的买受人在提货作业期间不得损坏房屋建筑,包括屋顶钢结构、房屋支撑梁等房屋固定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电缆、电线、管道、照明设施、电闸开关、楼梯等),若买受人及买受人雇佣的人员的行为造成上述建筑物、设施损坏的,买受人须自行将其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标的中若存有危害废弃物,买受人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具有安全生产资质的机构对标的进行无害化处理,且在后期处置事宜中,经办单位都须具有相关危废经营资质的企业,保证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若因污染而被环保部门告发、取缔、行政处分、罚款等所以事宜,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提货施工期间不得拆卸或提走不在评估清单所列范围内的物资,禁止买受人在标的存放现场进行相关标的物的转让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