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本次股权拍卖会的竞买人必须具备《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格或者受让条件。
2、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自审合格,自愿承担与受让资格或条件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 标的现状与瑕疵告知
(1)上海兆秋有机复合肥有限公司,注册号:310113000422388,住所:宝山区沪太路8885号1号商务楼A2064室。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法定代表人:陈人杰。经营范围:有机复合肥专业领域内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承包、技术中介、技术入股开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相关经营活动;塑料编织袋加工销售;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7月4日,营业期限:2002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3日。
(2)至2012年11月30日上海兆秋有机复合肥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值262,489.09元,其中流动资产129421.59元,固定资产133,067.50元。总负债账面值556,700.00元(均为流动负债)。净资产值-294,210.91元。
4、目前上海兆秋有机复合肥有限公司仍在经营生产,其资产、负债等状况以目前状况为准,本次拍卖的拍品(股权)以现状进行拍卖。
5、标的在办理过户(变更)过程中应缴纳的相关税金和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必须在拍卖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佣金和拍卖成交价款。 |